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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已选课未完成课程的补修问题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1     浏览:0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为落实人社部和中国药师协会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更好地体现协会服务药师的宗旨,特对2019年中部分执业药师已完成选课、确认学分,但由于某些原因而不能正常参加授课,未能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情况的作以下安排,通知如下:

一、按照有关规定,执业药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相关课程以完成15学分/年的规定,所以对在2019年未能完成规定学分学习的执业药师必须予以补修完成;

二、培训形式: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培训形式采用网授培训形式,对在2019年中已完成选课、确认学分而没有完成规定课时的,协会已将所有未完成的面授、网授课时全部改为相应学时的网授课程,转入学员的已选课程中,学员无需重新选课、缴费,只需按流程要求操作,参加正常的网授学习,以完成学时取得学分;

三、学习时间:自202041日起至2020515日。所有未能完成2019年课程学习的执业药师,必须在此期间完成补修学习,如未能完成补修的,所选课程将予以作废。如再需补修,则视同补历年学分,在2020年的选课时重新予以学分确认、缴费、补学分;

四、操作指南:

1、打开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登录进入本人账户;

2、进入继续教育--网授学习,选择年度后会显示需补课时的网授课程的信息;

3、选中所学课程,点击“去学习”按钮,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网课学习平台;

4、当完成网课学习后,继续教育平台会自动更新当前课程的状态,并自动签到,状态显示已完成;

以上通知,请未能在2019年度中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执业药师仔细阅读后及时上网学习,按时完成2019年度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并请相互转告。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

2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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