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业药师协会关于调整 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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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执业药师协会关于调整
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方式的通知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网上办公服务优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确保疫情期间服务工作的安全、高效、有序,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2020年2月10日起至本市疫情结束期间有关服务安排通告如下:
暂停服务窗口函授教材的领取和对外办公,学员有需要可根据下列情况致电协会工作人员在网上帮助办理。
1、 学员学分登记,可在上海药师网“继续教育”个人账户上进行学分登记申请,协会会及时办理审核,如有问题可请致电秘书处王鹤年老师,
电话:18964973479;
2、 凡需要业务工作联系,请致电秘书处徐士琴老师,
电话:13611651236;
3、办公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周六、周日不办公
何时恢复窗口对外办公,请关注上海药师网和上海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
2020年2月8日